深圳华强北的小广告张贴的密集程度实在是没法说了!几乎所有灯柱、站台广告灯箱、马路栅栏、露天桌椅、墙面、台阶以及地面全都贴满了小广告!“牛皮藓”无处不在、无处不有!一个卫生洁净、好端端的城市形象就被这些小广告给糟蹋、损毁了!实在是令人气愤!难道我们真的就没办法整治这些小广告了吗?我们不是派了很多官员去新加坡学习了吗?怎么啥也没学回来?那岂不白白浪费了广大市民的公帑?
依本人所见,我们就应该像新加坡那样,将《城市综合管理法规条例》以市人大立法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,设立专门的城市民事审判小法庭,对所有乱贴小广告、乱扔垃圾者、小偷小摸者进行公开惩处!对于乱张贴小广告、乱扔垃圾、乱吐痰、扒窃分子猖獗的街道和多发路段加装高清晰摄像头,以便进行拍摄取证,同时有奖鼓励广大市民拍照取证;采用经济处罚与鞭刑两种处罚方式。将处罚金额成倍地提高,第一次抓到处罚5000元,第二次10000元;第三次20000元;鞭刑效仿新加坡,将违法当事人用绳索绑缚在鞭刑板凳上,然后对违法当事人的赤裸臀部实施鞭刑。凡第一次触犯刑律者,科以鞭刑最少2鞭;第二次屡犯者科以鞭刑5鞭;第三次屡犯者不得少于鞭刑8鞭。对于依法施刑的鞭挞者,要经过必要的刑罚知识培训和考核,要对其抡鞭的力度、落点等必须有很高的要求。
治国需用重典!治市同样亦如此!我们要对触犯刑律者科以大额的经济处罚,就是要罚得他心痛和肉痛,让他倾家荡产、得不偿失!对触犯刑律者科以严厉的鞭刑,就是要让他的臀部肉体皮开肉绽、疼痛难当!要让他永生难忘!要他真正明白:类似有违反社会公共道德行为、损害破坏城市形象的事情决不可为之!!!